一、收结案情况
4月份共受理诉讼案件810件(含旧存286件),结案522件,结案率64.44%,其中:受理民事案件716件(含旧存258件),结案459件,结案率64.1%。
1-4月份共受理诉讼案件2189件(含旧存260件),结案1901件,结案率86.84%,同比上升6.48%。其中:受理民事案件1936件(含旧存239件),结案1679件,结案率86.72%。
二、主要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全市基层法院审判质效、专项审判与审判管理工作考核细则测算,我院4月审判质效指标具体情况如下:民事案件调解率26.1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51%,平均审理天数25.11天,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92.98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41.45%。
1-4月审判质效指标具体情况如下:民事案件调解26.6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00%,平均审理天数26.46天,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93.67%,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3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