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与闫战旗、宗垄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2 17:02:05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宗垄、闫战旗:
平顶山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与闫战旗、宗垄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你们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403执恢27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403执恢274号结案通知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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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荣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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