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海军:
本院在执行于世成与海军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0403执121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载明:一、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将海军名下的豫D0132Y号车辆(发动机号为:41011053,车架号为:LJ17VA20X40724315)过户登记至于世成(公民身份号码:41282********)名下。
二、申请执行人于世成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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