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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鹏华莅临卫东区法院调研指导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14 17:00:10


8月13日上午,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带领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负责同志等一行莅临卫东区法院,调研指导民事审判工作。卫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远蒙及民事审判工作主管领导、全体民事审判法官参加了调研指导工作座谈会。会上,市中级法院民一庭、民二庭和民三庭负责同志分别通报了卫东区法院民事上诉案件的发回重审和改判情况,并逐一对发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卫东区法院2014年上半年发回重审和改判的上诉案件共计24件,绝对数量整体不高,但由此导致的发改率较高,其中原因既有一二审法官的认识不同,也有一定的共性问题。如一审中未通知鉴定人出庭就鉴定意见进行说明、收取证据未认真核对、对委托代理人身份审查不严等,并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另外,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小额诉讼、劳动者权益保护、新型合议庭和“五星”人民法庭建设等七项具体工作提出了相应要求和具体指导建议。刘鹏华副院长听取了通报后,对卫东区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说,卫东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整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做好以下三点:一要加强民事审判工作质效管理,把好立案关,解决好经济结构转型期社会矛盾进入法院的入口关,理顺审判管理流程,及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审判质效。二要深入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探索实行大合议、联席合议制,整合优质审判资源,服务审判工作第一线。三要时刻保持清醒意识,恪守廉洁司法准则,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必须严格查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王远蒙院长对市中级法院领导一行莅临指导工作表示感谢,要求卫东区法院全体民事审判法官必须清醒面对当前形势,认真学习领会中级法院领导的讲话精神,查摆梳理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对于市中级法院要求的七项活动必须深刻领会学习重要意义,抓好推进落实工作,及时与上级法院进行沟通协调,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质效,为维护辖区社会发展稳定建设良好的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刘志博    

文章出处:东高皇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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