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担心会出现执行难的情况,没有想到马上就执行完毕了!非常感谢法院,让我们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高效。”11月27日,刘某某来到卫东法院,亲手将一面写有“执行神速 惩恶扬善”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上,是对执行干警和法院执行工作最好的肯定和鼓励。
申请执行人陶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卫东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1日作出民事判决后,申请执行人立即申请执行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中未查询到李某某财产且李某某长期躲避执行杳无音信。
2021年,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卫东法院积极与公安机关配合,将长期躲避执行的李某某从南阳带回平顶山,并于2021年10月22日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考虑到其已具备办理退休条件,通过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沟通,在李某某同意配合法院执行的情况下将其从拘留所提前释放,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将其退休账户查封系首封,案外人刘某某的执行案件系轮候查封,该执行案件保证了执行人李某某有可被执行的财产,体现了执行活动中能动司法的理念,现案外人刘某某了解到案件即将执行完毕,故送来了锦旗。
这是对卫东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也是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卫东法院将创新工作举措,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速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