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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带头办难案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3-11-09 18:19:41



    11月9日上午,当事人肖某将一面印有“人民法官为人民 心系百姓办实事”锦旗送到卫东区法院副院长程昆松手中,以表达对法官公正高效审案、司法为民情怀的高度赞赏和由衷感谢。

    在肖某诉刘某1、刘某2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肖某诉称其与某公司签订钢板仓制作安装工程合同,后因钢板仓出现不可修复的质量缺陷从而拆除重建,致使其遭受重大损失,现某公司已经注销,故其要求该公司股东刘某1、刘某2赔偿钢板仓重置各项费用、返还工程价款及材料款、支付维修费用等。该案一审结束后,刘某1、刘某2不服判决向平顶山中院提起上诉,平顶山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案件发回重审后,鉴于案涉纠纷持续长达十几年,历经多次诉讼,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案情比较复杂,为有效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要求,案件分由程昆松副院长办理。开庭前程昆松副院长通过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结合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及所提交的证据,深入研究、层层缕析,悉心拟定庭审提纲,为庭审做了充足准备。庭审中,程昆松副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严谨的法律用语,有条不紊的引导原、被告双方开展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对本案存在的疑点、难点准确归纳,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庭审后,程昆松副院长与合议庭成员对案情进行认真分析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在法律文书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释法说理。重审判决作出后,刘某1、刘某2不服向平顶山中院提起上诉,平顶山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次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是用实际行动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作用,对于推进司法责任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量起到了积极的引导示范作用。同时,鲜红的锦旗凝聚着法官抽丝剥茧的心血,更是法院人前进的不竭动力。卫东法院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至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人民群众纾难解困贯穿法院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司法更有温度,在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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