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心感谢法官,在我无助时候给予我希望。”10月11日上午,原告苏某专程将一面锦旗送到卫东法院皇台法庭,由衷的向法官赵颍及法官助理张晗表达了感谢。
原告苏某诉被告平顶山某汽车销售公司及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苏某于2022年9月23日在某汽车销售公司销售员的指导下在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购车软件上花费81009.9元购买了一辆汽车。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苏某发现销售公司交付车辆的车型与软件上所买车型并非同一车型,属欺诈行为。此事经多方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未能得以解决,最终,原告诉至我院要求判决二被告退一赔三,并赔偿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该案随机分配给赵颍法官承办,考虑到该案属于涉及民营企业纠纷案件,为一次性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法官助理张晗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为解开当事人心结,赵颖法官和法官助理张晗不断的从情、理、法角度向双方释法说理,先后开展了3次庭审,最终,双方就车辆的退赔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主动提出撤回起诉。该案的圆满化解,既解决了原告的燃眉之急,又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诉累,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下一步,卫东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坚持能动司法,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持续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