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次行骗近百万 换取刑期十四年 作者:张魁英 刘文静 发布时间:2014-09-24 17:53:23
人逾老年总想有个踏实保障,安然退休,每月领取一份能够维持生活的费用是老年人的心愿,然而办理退休应通过一些正规渠道,不能盲目听信他人把自己的辛苦钱交给一个“骗子”,最终被骗得血本无归。6月10,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决被告人古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300000元。 2007年4月至2012年12月,被告人古某以能为他人办理退休手续为由,先后在平顶山市园丁路自己的家中及其它地方骗取二十多名急欲办理退休手续的某厂职工,收取费用达近百万元,这些钱在到达古某的手中后被古某挥霍一空,案发后大部分赃款未追回。 据被告人供述,其骗取的钱大部分是来自本厂职工,被骗的人因不知上当往往又介绍自己的熟人给古某,这样致使古某的行骗次数越来越多。据一被害人马某陈述,在其先后给了古某4万元钱后,退休没有办成,马某找古某要钱,古某骗其说退休已办成,让马某开张银行卡,下个月就发工资,还对马某说如果有朋友想办退休可以介绍给他。马某在办了一张银行卡后当月确实收到了700元的“工资”,古某问马某是否收到工资,并说退休办成了,没有骗人,但在第三个月时马某就没有再收到“工资”了。 该案经卫东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多人合法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二占有一席之地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之规定,做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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