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全力推动案件执结,根据省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豫剑执行”专项执行行动的要求,3月30日,卫东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峰带队开展本月第三次集中执行活动。
早上七点,参与本次集中执行的干警在院一楼大厅整装待发,张峰局长作动员讲话,强调全体干警的应充分发挥集中执行的作用,全力推动案件执结。随后,全体执行干警根据前一天制定的预案奔赴信阳及市区各地找寻被执行人。
在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本次集中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止下午6点,共拘传到院4名被执行人,传唤到院2名被执行人,5件案件达成和解,另有两起案件当场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共计29.2万余元。其中,许某某申请执行余某某一案,案件承办人奔赴信阳找到被执行人后,拟将被执行人依法送拒,被执行人迫于强制措施的压力,在途中表示愿意和解,最终当场支付4万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下一步,卫东法院将持续开展好“豫剑执行”专项执行行动,切实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集中执行行动提高案件的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