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袁从芳:
本院执行秦合军与被执行人袁从芳代位权纠纷一案,因袁从芳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袁从芳公告送达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网询号:jdbdbusinesshouse2023112900008号)、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阿里拍卖网询2023112900827007号)网络询价报告。公告送达(2023)豫0403执2400号之一拍卖裁定书,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秦合军与被执行人袁从芳代位权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2023)豫0403民初13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查封袁从芳名下位于卫东区矿工路与诚朴路交叉口东南角东城国际1号楼B幢东单元14层1418公寓【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22)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27764号】不动产一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袁从芳名下位于卫东区矿工路与诚朴路交叉口东南角东城国际1号楼B幢东单元14层1418公寓【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22)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27764号】不动产一处。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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