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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令与平顶山市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16:45:03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闫令与平顶山市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403执167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平顶山市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劳动路与园丁路交叉口西南角碧水香墅1#楼西单元26层东户2603房产一处。向你公告送达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网询号:jdbdhouse2024010500303 号)、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网询号:阿里拍卖网询2024010500854015号)、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网询号:da5af3dd24ff46ee9a89024680074322)网络询价报告。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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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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