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平顶山市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郭翠仙与平顶山市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403执恢57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平顶山市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劳动路与园丁路交叉口西南角碧水香墅1#楼中单元2层东南户206、西单元26层西户2601房产、西单元20层东南户2002、中单元20层西户2004、中单元20层东南户2006、西单元21层东南户2102、西单元22层西户2201、西单元15层东南户1502、中单元8层东南户806、中单元11层东户1107、中单元17层西南户1705、中单元23层西南户2305、西单元29层东南户2902房产共十三套。向你们公告送达平顶山市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劳动路与园丁路交叉口西南角碧水香墅1#楼中单元2层东南户206、西单元26层西户2601房产、西单元20层东南户2002、中单元20层西户2004、中单元20层东南户2006、西单元21层东南户2102、西单元22层西户2201、西单元15层东南户1502、中单元8层东南户806、中单元11层东户1107、中单元17层西南户1705、中单元23层西南户2305、西单元29层东南户2902房产共十三套的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网络询价报告(详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内的询价评估结果公示)。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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