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法院开展“一村一法官”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30 17:09:48
10月9日,卫东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龙带领执行局同志到蒲城办事处和东高皇办事协调开展“一村一法官”工作,和办事处领导商量在分管的农村和社区建立法官工作室,并在工作室醒目位置悬挂标牌,设置公示栏和便民联系箱,公布联系法官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驻村(社区)时间。每个法官都将联系一个或多个村组、社区,同时固定1到2天的时间在驻村组、社区开展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法制宣传。建立和完善法官工作日志,诉前调解和综治维稳工作台账等工作档案,实现开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基层具体情况,法官工作室尽量与村级社会管理服务站、人民调解室、警备室合署办公,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开展工作,不给基层群众和组织添麻烦。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群众法制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办事处对法院开展此项工作积极支持,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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