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马亚峰、李庆莉:
本院执行刘晓梦与被执行人李庆莉、马亚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们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403执恢12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马亚峰、李庆莉名下位于新华区和平路6号院市商业经济开发公司3号楼东单元2层东户【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20)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787号】房产。向你们公告送达马亚峰、李庆莉名下位于新华区和平路6号院市商业经济开发公司3号楼东单元2层东户【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20)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787号】房产的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网络询价报告(详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内的询价评估结果公示)。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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