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示催告需要提交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4-11-02 16:22:26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有背书的提交上家的证明。
(说明:办理公示催告必须是付款行在金水区辖区内。)
注:以上材料均按A4复印纸大小提交,并用打印方法或黑色碳素墨水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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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