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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涛与岳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8 16:58:49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岳亮:

本院执行张亚涛与岳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403执恢15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岳亮名下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荣邦花园1号楼东2单元31层东南户房产。向你公告送达岳亮名下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荣邦花园1号楼东2单元31层东南户房产的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网络询价报告(详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内的询价评估结果公示)。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upload/file/20240528/20240528165827_16653.pdf

责任编辑: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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