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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平顶山市合佳顺工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2 09:12:01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屈勇忠、吴清余、屈永杰、翟仁伟、吴灏:

本院执行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平顶山市合佳顺工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因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你为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215办公室听证审查,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upload/file/20240612/20240612091141_46973.pdf

责任编辑:郭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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