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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事不小,诉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6-13 16:33:56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面对近年来多发高发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卫东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推进诉调对接,通过“让司法服务‘走出去’,将非诉解纷力量‘请进来’”的多元解纷方式,将大量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化解在源头。

    近日,卫东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物业纠纷案,圆满化解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唐某家因楼体外墙装饰材料脱落,致使其阳光房钢化玻璃不同程度受损,唐某认为是物业公司管理维护不到位导致,物业认为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双方争执多日未果,为此唐某诉至卫东区人民法院。

    为妥善化解纠纷,速裁团队法官前往小区所在地,与物业公司负责人黑某进行多次沟通,根据《民法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讲明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并说明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对物业公司的重要性。最终,物业公司对唐某维修玻璃房的费用予以全额报销。

    物业纠纷的成功调解,在满足业主单一诉求的同时,也维护了小区业主的整体权益,并能够进一步形成示范效应,促使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建立、治理和维护良好的小区环境,形成平等、公正、诚信、文明、和谐的积极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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