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石磊:
本院执行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徐淑提、石磊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0403执恢22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石磊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豫D8681J别克牌汽车一辆。向你公告送达车牌号为豫D8681J别克牌汽车一辆的豫恒达评报字[2024]第021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载明:……六、评估结论:……评估基准日2024年07月18日的评估价值为324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贰仟肆佰元整)(资产评估报告全部内容详见豫恒达评报字[2024]第021号资产评估报告)。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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