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公告送达

牛学增与丁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11:24:36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丁杰:

本院执行牛学增与丁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们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豫0403执恢26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丁杰名下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中段东侧东城盛世花园1号楼1单元3306号房【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17)平顶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729号】房产。向你们公告送达丁杰名下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中段东侧东城盛世花园1号楼1单元3306号房【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17)平顶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729号】房产的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网络询价报告,网络询价报告载明: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网络询价结果为575937元;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网络询价结果为535933元;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网络询价结果为620972元(详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内的询价评估结果公示)。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

/upload/file/20240827/20240827112427_94716.pdf

责任编辑:张碲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