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原告雷某某与被告某保险公司的保险纠纷案件,在法院的积极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充分彰显了法院在维护公平正义过程中的积极司法作为。
2022年11月28日,雷某某在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时,因车辆故障和静电引发油箱爆炸,导致受伤。雷某某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雷某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庭审中,保险公司对雷某某提交的“事故证明”真实性提出质疑。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不仅通知雷某某到庭,还主动联系了出具事故证明的交通警察。尽管如此,双方对事故成因及受伤原因仍存在争议。
保险公司申请对事故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但由于缺少病程记录,首次鉴定被退回,病程记录的调取成为案件审理的关键,然而,调取病程记录面临地理距离和当地调取流程的双重挑战。
面对取证难题,承办法官没有退缩,而是主动出击。在与酒泉市中院的沟通中,我院详细说明了调取病程记录的重要性,并请求协助。酒泉市中院积极响应,在我院出具了“委托调取函”一周后,承办法官顺利收到了病程记录,为案件审理提供了关键证据。
在收到病程记录后,保险公司代理人认真核对并与保险公司沟通,最终决定撤回鉴定申请,主动申请法院主持调解,并提出了赔偿方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成功调解,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更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今后,卫东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论案件大小,全力以赴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继续发挥主观能动性,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