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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任二全与邓军鹏劳务合同纠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7 09:01:29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邓军鹏:

关于本院执行任二全与邓军鹏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04031377号失信决定书,裁定书载明:被执行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04031377号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载明:因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违反规定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豫04031377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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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路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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