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交通事故频发,往往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同时也引发诸多法律纠纷。近日,卫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充分展现出司法的专业智慧与温暖人心的人文关怀。
2024年2月29日21时14分,这一平常的夜晚因一场交通事故而打破了两个家庭的平静。被告何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原告宁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猛烈碰撞,致使宁某某受伤严重。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迅速介入调查,认定何某某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宁某某无责。
事故发生后,宁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然而,高昂的医疗费用如流水般迅速累积。待伤残鉴定意见出炉,宁某某被评定为七级伤残,综合医疗费支出及住院时长等因素,其合理索赔金额高达40余万元。这一巨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险且经济条件拮据的何某某而言,无疑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大山,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多次,均陷入僵局,无奈之下,何某某诉至法院,寻求司法裁决。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民事审判庭敏锐察觉到本案的复杂性与特殊性,为精准把握案件脉络,及时召开了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有序交换证据,案件关键细节逐渐浮出水面。原来,宁某某脑出血虽由交通事故引发,但仅是次要诱因,这一关键事实成为双方争议的核心焦点。何某某提交了公安机关在事故发生时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进一步证实了这一情况,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