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苏州安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孟婷婷:
关于平顶山市天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安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孟婷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一、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豫0403执2374号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载明:因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违反规定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豫0403执2374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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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