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天麒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河南九众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天麒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豫0403执恢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一、解除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鸿翔路与康乐街交叉口西南角建东嘉园1#楼1单元27层西户2704【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24)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77515号】房产的查封。二、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鸿翔路与康乐街交叉口西南角建东嘉园1#楼1单元27层西户2704【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24)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77515号】房产的所有权归买受人马盈盈(公民身份号码:41102********02X)所有。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鸿翔路与康乐街交叉口西南角建东嘉园1#楼1单元27层西户2704【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24)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77515号】房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马盈盈(公民身份号码:41102********02X)时起转移。三、拍卖的房产符合办理产权证的条件时,买受人马盈盈(公民身份号码:41102********02X)可持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鸿翔路与康乐街交叉口西南角建东嘉园1#楼1单元27层西户2704【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24)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77515号】房产的产权过户或登记手续。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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