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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程俊娜与褚富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4 15:50:01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褚富鸣

本院执行程俊娜与褚富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0403执79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褚富鸣名下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新二街62号楼西2单元3层西户【不动产权证书(明)号:新华15002999】房产。向你公告送达褚富鸣名下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新二街62号楼西2单元3层西户【不动产权证书(明)号:新华15002999】房产的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网络询价报告载明: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网络询价结果为116635元(详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内的询价评估结果公示)。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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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陶玉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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