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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程河山与金天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4 15:51:32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金天琪:

本院执行程河山与金天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豫0403执2332号之四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金天琪名下车牌号为吉AFD2873岚图梦想家汽车一辆。向你公告送达金天琪名下车牌号为吉AFD2873岚图梦想家汽车的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载明:委托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185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捌仟伍佰圆)(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资产评估报告全部内容详见平亚报字(2025)第249号资产评估报告)。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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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路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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