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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与岳亚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8 10:03:09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岳亚娟:

本院执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与岳亚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0403执499号之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岳亚娟、卢钰龙名下位于荥阳市贾峪镇郭岗村郑州恒大山水城四区177号楼1单元17层1702【不动产证书(明)号: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100号】房产。向你公告送达岳亚娟、卢钰龙位于荥阳市贾峪镇郭岗村郑州恒大山水城四区177号楼1单元17层1702【不动产证书(明)号: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100号】不动产的处置询价复函,不动产处置询价复函载明:根据存量房评估系统内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郭岗村郑州恒大山水城四区177号楼1单元平均基准价格估算,住宅3582元/平米,此价格仅供参考。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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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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