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周海强:
本院执行李露兵与周海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0403执96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周海强名下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迎宾路中段时代天街2号楼1单元8层816号房【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17)平顶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085号】房产。向你公告送达周海强名下位于平顶山市新华区迎宾路中段时代天街2号楼1单元8层816号房【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17)平顶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085号】房产。的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网络询价报告,网络询价报告载明: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网络询价结果为480396元;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网络询价结果为597611.69元(详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内的询价评估结果公示)。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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