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李玲:
本院执行曹兴伟与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豫0403执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李玲名下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康复路西原军分区2号楼独单元南户【不动产权证书(明)号:0401006389】房产。向你们公告送达李玲名下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康复路西原军分区2号楼独单元南户【不动产权证书(明)号:0401006389】房产的定向询价结果告知书,定向询价结果告知书载明:经反馈,上述不动产在2025年8月11日下午15点14分,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参照河南省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提供的参考总价格约356583元,单价每平方约3482元。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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