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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俊平与被执行人李亚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2 15:19:51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李亚南:

本院执行张俊平与被执行人李亚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豫0403执恢15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李亚南配偶马超英名下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姚店大道西段南侧恒大名都11号楼3单元19层1904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明)号:15000369】房产。向你公告送达李亚南配偶马超英名下位于湛河区姚电大道西段南侧恒大名都11号楼3单元19层1904号房【不动产权证书(明)号:15000369】房产的不动产处置询价复函,不动产处置询价复函载明:该不动产在2025年9月28,我局参照河南省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提供的参考总价格511910元,单价每平方约5668元。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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