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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法院:审执“手拉手”破局!两起关联案件一次性实质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5-10-24 13:00:52


   “没想到一场官司、一个执行案,跑一趟法院就全解决了,不用再来回折腾,真是太感谢法官了!”近日,在卫东法院民事审判庭与执行局的协同努力下,某建筑公司与徐某某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案及关联执行案“一并清零”,这起案件的高效化解,正是卫东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推动审执协同解民忧的生动缩影。

   事情要从一起看似简单的“发票纠纷”说起。此前,卫东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某建筑公司诉徐某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法官助理万真真在庭前阅卷时发现,双方争议焦点十分明确——仅涉及工程发票的开具问题。通过电话联系徐某某,对方也坦诚认可“未开具发票”的事实,这让案件具备了调解基础。

   然而,调解刚推进就遇到了“卡壳点”:某建筑公司坚持要求徐某某以个人名义开具发票,但徐某某不仅不同意该方式,对建筑公司主张的税率也提出异议,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停滞。

   “不能让‘发票’卡了当事人的‘办事路’。”为打破僵局,万真真一方面主动引导双方前往税务部门咨询政策,厘清“个人能否开具工程发票”“合理税率标准”等关键问题;另一方面,她也专程向当地税务部门核实相关规定,提前掌握政策依据,为后续调解筑牢基础。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地主体,往返法院不便,万真真多次通过电话沟通调解进度,根据双方诉求变化及时给出合理建议,一点点拉近双方的分歧。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达成初步共识——徐某某不再单独开具发票,而是以6万元税金直接折抵相关费用。可就在调解即将落地时,某建筑公司又提出了新情况:该公司本应向徐某某支付的37万余元工程款,此前已由法院判决生效,目前正处于执行程序中。“能不能麻烦法院一起协调?要是两个案子分开跑,既费时间又费精力。”建筑公司的诉求,也正是卫东法院“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努力方向。

    得知情况后,万真真第一时间联系该案执行干警陶玉蓓,详细说明诉讼案调解进展,两人迅速达成“审执联动、一并化解”的方案,并共同约定调解时间,让当事人“跑一次就能办两件事”。

    调解当天,新的矛盾又出现了:双方就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诉讼费及执行费的承担问题再次争执不下,眼看前期努力要“白费”,万真真与陶玉蓓立刻分工协作——前者从“诉讼程序耗时、后续举证难度”入手,向当事人分析继续诉讼的成本;后者则结合“执行程序流程、财产处置周期”,说明拖延履行对双方的影响。她们从不同角度释法明理,既讲法律规定,也谈实际利弊,慢慢打消了当事人的顾虑。

    最终,双方彻底达成一致:诉讼案中确定的6万元税金直接冲抵执行案的部分工程款,徐某某在迟延履行利息上作出适当让步,某建筑公司则同意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调解协议签订后,徐某某当场在执行案件结案证明上签字,并向某建筑公司出具收据;某建筑公司也因发票纠纷已通过税金冲抵解决,当庭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从“诉讼卡壳”到“两案清零”,卫东法院用“审执协同”的高效服务,让当事人免于“多头跑、反复跑”。近年来,卫东法院始终坚持审判与执行通力配合,通过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力量协同,将生效判决从“纸质权利”切实转化为“现实权益”,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为群众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张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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