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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修不赔?”“必须全赔!”—卫东区法院巧解邻里漏水纠纷“死结”

发布时间:2025-08-22 17:08:54


    “楼上漏水、楼下受灾”是城市邻里纠纷的高频类型。此类纠纷若协商陷入僵局,不仅会造成房屋财产损失,更会影响居民正常生活。8月21日,卫东区法院仅用数小时,便成功化解一起历时两月的邻里漏水纠纷,让针锋相对的上下楼邻居握手言和。下面,我们一起回顾这起案件的“闯关”式调解。

    原告罗某与被告赵某系上下楼邻居,罗某日常不常在家居住。2025年6月,罗某返家时发现,其家中卫生间因三楼赵某家便池管道漏水而受损严重、一片狼藉。罗某当即与赵某沟通,要求其维修漏水管道并赔偿卫生间物品损失。此后,社区居委会多次介入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2025年7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罗某向卫东区法院提起诉讼。

    初步调解遇阻:庭审当日,承办法官首先详细了解事件经过,综合考量双方情绪状态及邻里关系维系需求,优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此前多次调解无果,双方存在较强抵触情绪——赵某仅同意维修漏水管道,拒绝赔偿物品损失;罗某则坚持要求赔偿,并提出对损失进行鉴定,调解陷入僵局。

    “背靠背”调解破局:为打破僵局,法官采取“背靠背” 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向罗某客观说明损失鉴定的程序耗时、费用成本等弊端,同时指出其主张的部分损失缺乏充分依据;向赵某明确告知,根据法律规定,其对管道漏水造成的邻居财产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经耐心释法析理,双方最终就物品损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

    维修争议与灵活解决: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后,双方又因维修方式、费用承担产生分歧。经法官调解,双方初步约定由赵某选择维修人员并承担维修费用,同时申请法官到场见证维修事宜。法官为推进纠纷化解,主动放弃午休,与双方一同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却遇维修人员需次日才能施工、而罗某次日无法到场的突发情况。为避免矛盾反复,法官再次协调,最终双方约定:按照维修人员报价确定维修费用,由赵某直接将费用支付给罗某,后续维修工作由罗某负责推进。

    纠纷圆满化解:当日中午13时许,双方签订和解协议,赵某当场向罗某支付赔偿及维修费用,罗某随即向法院申请撤诉,该起邻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承办法官表示,处理邻里纠纷需坚持法理与情理相兼顾:一方面要明确法律边界,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明确侵权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对缺乏依据的损失主张不予支持;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引导当事人避免不必要的时间、经济成本消耗。此外,需灵活应对调解过程中的突发状况,始终秉持“一次性化解矛盾”原则,防止纠纷激化或反复。法院处理此类邻里纠纷,不仅是为解决个案争议,更旨在修复邻里信任关系,助力社区和谐建设,这也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张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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