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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良与叶新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2 16:29:19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李富良、叶新峰、叶硕、李绍荣:

本院执行李富良与叶新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们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豫0403执恢36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叶硕、李绍荣名下位于山东省龙口市东海黄金海岸-松涛海景9号楼1-403【不动产权证书(明)号: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21781号】房产。向你们公告送达叶硕、李绍荣名下位于山东省龙口市东海黄金海岸-松涛海景9号楼1-403【不动产权证书(明)号:鲁(2021)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21781号】房产的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网络询价报告,网络询价报告载明: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网络询价结果为105291.52元(详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内的询价评估结果公示)。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upload/file/20251112/20251112162903_64422.pdf

责任编辑:张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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