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董玉荣:
本院执行执行平顶山卫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玉荣、陈新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们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豫0403执193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董玉荣名下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凌云路南段西侧银基王朝三期项目D地块A区3#楼1单元21层2102号房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明):豫(2024)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77687号】房产。向你们公告送达董玉荣名下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凌云路南段西侧银基王朝三期项目D地块A区3#楼1单元21层2102号房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明):豫(2024)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77687号】房产的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网络询价报告载明: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网络询价结果为617254元;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网络询价结果为660133.98元;(详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内的询价评估结果公示)。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