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与平顶山现代妇产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6:28:30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豫0403执632号
杨志伟:
关于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与平顶山现代妇产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听证)传票,定于2026年3月3日上午九时在本院905室召开听证会。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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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荣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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