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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藏更与陶小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7 11:13:55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陶小建:

本院执行藏更与陶小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豫0403执恢37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陶小建名下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河滨街道办事处陶寨村陶寨组93号,【不动产权证书(明):豫(2021)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68525号】房产。向你们公告送达陶小建名下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河滨街道办事处陶寨村陶寨组93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明):豫(2021)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68525号】房产的评估报告编号:豫郑丰源评字[2026]0200269A号,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191700元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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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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