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干营:
本院执行董明妍与平顶山市金太贸易有限公司、河南九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黄军建、吴瑞红、吴玉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豫0403执恢18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张干营位于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4号23层2303号房【产权证号1401210794】房产。向你们公告送达被执行人张干营位于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4号23层2303号房【产权证号1401210794】房产不动产处置询价复函,不动产处置询价复函载明:该不动产在2026年2月25日,我局参照河南省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提供的参考总价格约654991元,单价每平方约5783元。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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