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年轻父母们因工作太忙,小孩都交给了老人看护,老人在看护孩子的同时百密也有一疏时。近日,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审结一起因老人看护小孩一时疏忽导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袁某有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3年8月10日15时30分许,被告人袁某驾驶一重型自卸车沿平顶山市遵化店镇张楼村道路自西向东行驶至许南公路向右转变时,将在路边侯车的小孩祁某碾压致死,袁某肇事后逃避。
该事故据看护孩子的姥姥赵某证述,当日其带外孙到许南路打车准备去火车站,让外孙在树荫下等待,自己看路上有没有班车,听到有喇叭声,赵某扭头一看,外孙被车挂倒在地,当她喊叫让车站住时,车减一下速,打个方向,右后轮轧住外孙过去,司机没停车加油门向北跑了,等她到跟前时外孙已经不会动了。
事故发生后,经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卫东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袁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2013年9月份袁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该案经审理后认为,袁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袁某能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袁某能积极给予被害人亲属经济赔偿,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宣告缓刑,遂做出以上判决。
提醒:孩子对危险的认知能力不强,老人在看护孩子时一定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