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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明妍与平顶山市金太贸易有限公司、河南九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黄军建、吴瑞红、吴玉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1 17:11:40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吴瑞红:

本院执行董明妍与平顶山市金太贸易有限公司、河南九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黄军建、吴瑞红、吴玉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 0403 执恢 182 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吴瑞红(公民身份号码:41040********)所有的坐落于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 233 号院 2 号楼 30 号【不动产权证书(明)号:1001086325】房产。向你公告送达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 233 号院 2 号楼 30 号【不动产权证书(明)号:1001086325】房产不动产处置询价复函,不动产处置询价复函载明:该不动产在 2026 年 8 月 10 日,我局参照河南省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提供的参考总价格约 1816992元,单价每平方约 9435 元。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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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伯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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