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案件往往案情复杂、争议焦点多,本诉与反诉并存的现象十分普遍。本诉多围绕工程款及利息的支付展开,而工程款的确定,真正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结算的少之又少,大多数情况下不得不依赖司法鉴定;反诉则常涉及工程质量、维修费用、违约责任、发票开具及施工资料移交等问题。正因如此,建工类案件被视为基层法院中最为疑难复杂的案件类型之一。要办好这类案件,既需要过硬的专业知识,也离不开强大的心理素质。
近日,卫东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仅帮助当事人避免了鉴定程序,节约了诉讼成本,还促使被告主动撤回反诉,实现了“双调解”的良好效果。
基本案情
原告某门窗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案涉工程为门窗分项工程,双方就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存在较大分歧,案件审理面临鉴定必要。与其他整栋楼的建工案件不同,本案仅涉及门窗工程,若启动司法鉴定,不仅程序繁琐、周期漫长,还将大幅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调解过程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综合研判案情,考虑到案涉工程为专项门窗施工项目,区别于整体建筑工程,具备现场对账、自主结算的基础。为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缩短办案时长,法官第一时间引导双方自行对账结算,双方均表示配合,但需要一定核对时间。法官在明确案件审理期限的前提下,每周持续跟进结算进度,针对双方对账中遇到的疑问逐一答疑指导。
历时一个多月,双方顺利完成账目核对并出具结算凭证,该案就此免去司法鉴定环节。随后法官组织双方开展首次调解,双方就已付工程款、剩余款项支付金额、付款期限、发票开具等核心事项达成共识。但因工程整改、施工资料移交问题未敲定,调解工作暂时陷入停滞,建筑公司反诉意向依旧存在。
为打破僵局,承办法官利用下班时间分别约谈双方代理人,梳理争议症结,结合事实与法律,对双方不合理诉求逐一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法官的多方沟通下,双方同意再次到庭协商。
第二次调解过程中,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各退一步,围绕工程修复、资料移交、款项支付等细节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完整调解协议,门窗公司法定代表人就工程整改、资料移交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彻底打消建筑公司顾虑。建筑公司当庭提交撤回反诉申请,至此,整场纠纷圆满化解。
今年上半年,卫东法院民事审判庭已通过引导当事人自主对账结算,成功促成3起建工案件免于鉴定,既为群众省下鉴定、诉讼开支,也大幅压缩案件审理周期。
法官说法
建设工程纠纷牵扯利益广、争议点多,司法鉴定、提起反诉虽是当事人合法维权途径,但也会增加时间、金钱成本。办案过程中,面对被告的修复顾虑和反诉意向,法官没有放弃,优先引导当事人自主对账、协商化解矛盾,最终促成了双方案结事了。
司法为民,重在用心、贵在务实。下一步,卫东法院将继续深耕基层审判工作,聚焦工程款结算、工程质量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矛盾化解方式,用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高效化解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