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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映初心 青春耀法徽——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青年干警的成长之路(八)

发布时间:2026-05-07 10:49:45


                                           开栏语

致敬奋斗,礼赞成长。在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群青年干警,他们用深夜的灯光、厚厚的卷宗、温暖的调解和执着的追寻,诠释着新时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劳动最光荣,奋斗正当时——他们以法为剑、以心为灯,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不平凡的法治答卷。

                                  劳资天平上的“摆渡人”

                                 卫东法院东高皇人民法庭

                                         李江玲

走进李江玲的办公室,桌上整整齐齐码着几摞卷宗,最上面一本的封面上写着“劳动争议”。她正低头翻阅一份工资支付记录,旁边还放着一张用工单位提交的考勤表复印件。

2016年进入卫东区法院的李江玲,如今是四级法官助理,常年办理劳动争议和买卖合同案件。她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底子”——在企业工作过多年。这段经历,让她对劳资双方的酸甜苦辣都有着切身的体会。

“企业不是冷冰冰的机器,劳动者也不只是一张工资条。”她常说。

在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中,一名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手里只有几张微信聊天截图和一张模糊的工作服照片。用人单位坚称双方只是劳务关系,不存在管理从属。案件到了李江玲手里,她没有急着下结论,而是逐页调阅了劳动者的工资银行流水,又主动联系用人单位,要求其提供考勤记录和工作安排的相关证据。

当发现用人单位无法提交完整的考勤表,却长期通过微信群向劳动者派发任务、按月支付相对固定的报酬时,李江玲对照劳动关系认定的核心要素,逐一比对:用工管理从属关系存在,劳动业务关联性明确。她协助法官精准认定了劳动关系。“既要防止随意扩大认定范围加重企业负担,也绝不能让用人单位以‘劳务外包’的名义规避用工责任。”她说。

对一些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的案件,她也从不一推了之。一位建筑工人因欠薪问题来到法院,经审查发现双方属于劳务合同纠纷,并非劳动关系。李江玲没有简单告知“这不归我们管”,而是耐心地向工人解释法律上的区别,告诉他可以走什么途径维权,并主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工人在诉前拿到了被拖欠的部分工资。

“很多务工人员不懂法,但他们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李江玲说这话时,语气很轻,眼神却很认真。

真正让同事们记住她的,是一起双方互为原被告的劳动争议案。劳动者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用人单位也起诉,要求无需支付赔偿。两家互不相让,矛盾一触即发。

李江玲接手后,把双方的证据摊在桌上一一比对。劳动者的工资条、解除通知书、考勤记录,企业的规章制度、违纪通报、会议录音……她逐条梳理争议焦点,及时与法官沟通审判思路。她发现,劳动者的确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為,但企业的处罚程序也存在瑕疵。

“双方都有理,双方也都有气。”她知道,硬判下去,总有一方不服。

第一次调解,劳动者情绪激动,拍着桌子说:“我在公司干了这么多年,说开就开,一分钱不给?”企业代表也不退让:“他违规在先,我们按制度办事,凭什么赔?”

李江玲没有急着讲法条。她先给劳动者倒了杯水,然后转向企业代表:“咱们企业也有难处,但程序上是不是稍微急了一点?”接着,她分别给双方分析法律风险,向劳动者释明违规行为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向企业讲清程序瑕疵的法律责任。

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第三次调解时,劳动者的语气明显软了下来。李江玲看准时机,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企业真黄了,对谁都没好处;劳动者真走投无路,企业口碑也会受影响。”

最终,劳动者作为原告的案件达成调解,企业作为原告的案件主动撤诉。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劳动者站起身,向企业代表点了点头。那一刻,李江玲靠在椅背上,轻轻舒了口气。

“劳动争议最磨人,”她说,“但每化解一起,就是稳定了一个家庭、规范了一家企业。”

十年如一日,没有惊天动地,只有试卷翻阅、电话沟通、反复调解。有人问她累不累,她笑了笑:“看到劳动者拿到赔偿金时眼里的光,看到企业恢复经营后发来的那句‘谢谢’,就觉得值了。”

窗外天色已暗,李江玲合上卷宗,在笔记本上写下明天的安排。她清楚,下一个“拉锯”还在等着她,而她要做的,依然是那个在天平两端小心行走的“摆渡人”。

责任编辑:苗文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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