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侯松岩:
本院执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与被执行人侯松岩、河南鹰达欣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河南无忧找房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科圣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豫0403执恢32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侯松岩名下位于平顶山市开源路东3号楼被单厂大门北侧综合楼南楼西段1-2层01号房【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21)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15153号】不动产一处。向你公告送达侯松岩名下位于平顶山市开源路东3号楼被单厂大门北侧综合楼南楼西段1-2层01号房【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21)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15153号】房产的评估报告,报告编号为:豫远志评字【2026】法B005号载明:位于平顶山市开源路东3号楼被单厂大门北侧综合楼南楼西段1-2层01号房【不动产权证书(明)号:豫(2021)平顶山市不动产权第0015153号】评估价格为5809653元,单价15349元/平方米。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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