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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法院执行局以情感人化解十多年上访老户

发布时间:2015-01-13 09:38:10


近日,卫东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苗逢雨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执结杨某某申请执行郑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圆满化解了一起长达十三年的信访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使矛盾双方尽释前嫌,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案中,杨某某和郑某某原是关系要好的邻居。20022249时许,郑某某与杨某某发生纠纷并厮打,郑某某将杨某某从平房上推下,致杨某某重伤,鉴定为七级伤残,卫东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同时判决郑某某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某经济损失五万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杨某某向卫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郑某某一直在服刑,无财产可供执行,赔偿款一直不能到位。郑某某刑满释放后,居无定所,去向不明,其虽有工作,但因病长期请假,所在单位不发放工资,也查不到其存款及房产、车辆等价值较大的财产,虽穷尽了执行措施,但无财产可供执行。

杨某某受伤后,身体一直不好,长期治疗,其丈夫无固定工作,靠打零工维持全家人的生计,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在案件无法执行、当事人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卫东区法院考虑到杨某某的实际困难,多次救助三万元钱,解决了杨某某的住院看病和两个孩子上大学的学费问题。杨某某虽然一直对法院怀有感恩之心,但因赔偿款一直未能执行到位,仍多次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并在去年国庆节期间进京非访。

在对杨某某进行救助的同时,执行法官苗逢雨丝毫没有放松案件的执行。在找不到杨某某、查不到其财产的情况下,为尽早执结该案,他通过郑某某所在单位进行协调,又通过做郑某某兄嫂的思想工作,规劝郑某某之兄劝郑某某自觉履行义务。该院领导也亲自参与案件的协调,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劝解杨某某,双方原来都是邻居,关系一直不错,郑某某因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已付出沉重代价,失去了数年的人身自由,得理也得让人,听了苦口婆心的劝说,杨某某表示,在她最困难的时候,是法院通过司法救助让才她度过难关,对法院工作和对方的实际困难深表感谢和理解,愿意作出让步。另一方面,告知郑某某之兄,郑某某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法院判决迟早是要执行的,又郑重告诉他不履行判决将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出于法律的威严和内心的感悟,郑某某之兄同意代其弟郑某某承担赔偿义务。201519日,因郑某某在住院,其兄嫂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向杨某某道歉。听到真心诚意的道歉后,杨某某泪流满面,深有感触地说,尽管这一幕出现得有点迟,但我看得出是发自内心,以往之事再也不提了。双方终于握手言和,顺利达成协议,郑某某之兄代郑某某一次性赔偿杨某某赔偿金及迟延履行金合计65000元,郑某某之兄当场履行了款项。

                               

责任编辑:吕斐    

文章出处:执行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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