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叶县龚店乡王营村村民王某某的亲属满含深情地将绣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给了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苗逢雨,对该院和解执行王某某诉刘某某交通事故赔偿一案表达感激之情。
2012年1月3日,刘某某驾驶别克轿车将王某某撞伤,王某某的损伤程度为一处二级伤残、一处三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经事故处理机关认定,刘某某负主要责任,王某某负次要责任。经卫东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刘某某赔偿王某某损失5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某未履行义务,王某某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卫东区法院通过扣划存款、拍卖车辆、拘留被执行人等强制措施,执行到位的款项不足15万元,下余款项刘某某已无履行能力。经调查,刘某某虽然已和丈夫齐某某离婚,但交通事故发生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苗逢雨立即查询齐某某的财产,得知齐某某原在三门峡市开矿,因国家资源整合,煤矿已被强制关闭,应得的补偿款遥遥无期,外边欠了不少外债,查不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
王某某受伤时已五十多岁,是地地道道的农民,靠种田维持家庭生活,仅农闲时外出打零工,家中尚有八十多岁的老母需要赡养,两个儿子还有一个没有成家。该起事故发生后,为抢救生命,仅医疗费就花费近30万元,家里已是负债累累,王某某因伤情较重,生活不能自理,还需长期治疗,生活十分困难。看到案件无法继续执行、剩余赔偿款短期无法到位,王某某家人情绪激动,数十次围堵法院大门,并扬言进京上访。
案件执行虽已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苗逢雨并没有放松,四次前往三门峡市找相关部门协调齐某某煤矿的补偿款事宜,因政策性较强,协调工作难以取得进展。为使申请人的权益及早实现,解决其家庭困难,苗逢雨一方面劝解王某某亲属,双方无冤无仇,事故因过失造成,都是受害者,因煤矿关闭,刘某某和齐某某生活同样拮据,前期的赔偿款也是二人做了很多努力才支付的,也要理解他们的处境。听了有理有据的劝解,王某某亲属表示理解法院执行的难度和对方的困难,愿意作出让步一次性处理。另一方面,苗法官告知刘某某和齐某某,因刘某某的过失造成了王某某终身的痛苦和无法估量的损失,在尽最大努力赔偿受害方同时,也是对自身良心亏欠的弥补,法院判决早晚要执行,不履行判决是要付出代价的。听了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均同意和解执行本案。齐某某提出,他虽然没有现款,但有30余万元的债权,需要法院协助追回,要回后同意赔偿受害人;王某某家人表示,只要齐某某有诚意,法院要回后同意一次性解决。在此情况下,苗逢雨抓住时机做齐某某债务人的工作,将上述款项35万元全部协调到位并支付给王某某。当王某某妻子拿到赔偿款时,眼含热泪地说,是卫东区法院全方位的执行措施和执行法官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才使我拿到了赔偿款,法院救了我们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