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以来,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类案件536件,审结472件;其中2012年受理该类案件154件,2013年受理该类案件163件,2014年受理该类案件219件。作为中小城市所辖区法院,该院审结民间借贷类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占97.9%,保证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质押合同纠纷等其他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较少。
卫东区法院通过调研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案件数量大且逐年上升,涉及主体广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资本的需求日益上升,民间资本也广泛参与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资金流动借用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且民间资本本身存在着分散而总体数量庞大的特点,使得该类型案件涉及利益主体广泛,关系经济社会稳定大局。二、被告多“隐身”,送达困难,案件办理周期长。近50%的民间借贷案件中,被告对外负有多笔债务,债务总量较庞大。根据原告提供的电话、家庭地址等进行联系甚至蹲点守候,都无法寻找到被告。而被告多数是有意躲避,被告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亦不能提供人口动向,或明确人员是否下落不明,使得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向被告送达相关手续。送达困难、送达周期长使该类案件无法按时进入法律程序。三、倾向商业化,多有约定高额利息。该院审理的此类案件中,当事人之间多约定了4分左右的利息,远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反映出目前民间借贷已不止百姓之间互助行为,更多是追逐高额利息的投资甚至投机行为。四、名为借贷,实为赌债。部分案件名为民间借贷,也有看似真实的借据、借条,但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而是因赌博形成的赌资纠纷。如何识别这类假民间借贷案件,正确认定借贷事实是司法审判实务中的一个难题。
这些民间借贷类案件反映出部分民众一味追求丰厚回报不顾风险,而一些个人、单位就迎合这种需求,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为保护广大民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卫东区法院建议从以下方面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现象:一、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在法院系统办理的民间借贷类案件中,大部分由于资金的流失或挥霍,致使借款人最终不仅利息甚至本金都无法收回,损失巨大。法院要通过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展示典型案例,宣传高利贷活动潜在的风险及国家打击高利贷的政策,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撰写生动通俗的案例、法制微博,扩大教育宣传范围。二、建立预警机制,防范非法集资风险。通过建立一定区域内案件受理情况的互通平台、机制,该区域内的法院可以掌握其他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相关情况,对被多人诉讼有非法集资可能的情况,及时向政府、公安、检察等部门通报,争取相关部门的及早知情介入,以防控非法集资风险,预防更多的群众受骗。三、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目前该类型犯罪呈多发态势,侵蚀着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危及稳定有序的经济环境。法院应在现实刑事政策框架下,依法严厉惩处该类型犯罪,安抚社会情绪,震慑犯罪分子。特别是一些涉案人数多、标的大的案件,在充分做好安保等工作的情形下,可以广邀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媒体记者等旁听庭审,争取通过个案使整个社会对非法集资危害有更直接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