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这是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中对于少年的历史地位最为精辟的阐述。青年是具有活力的一群人,肩负着民族兴旺,国家振兴的历史责任。青年法官是司法队伍中的生力军,每一个青年法官成长一小步,我们的法院就能向前迈进一大步。但是青年法官的责任与担当应该根落何处?
作为青年法官,责任和担当首先是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记得第一次上宪法课时,一个副教授说学习宪法者或者是研究宪法者,是很痛苦的事情,因为在中国宪法的理念与现实中宪法实施差距较大。参加工作以后,发现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的确存在各种因素的干扰,各色当事人等在我们司法裁判中施展各种方式来争取法律给予的利益。面对当前特殊的司法环境和不正常的信访政策,尤其面对缠访、闹访的当事人,有的甚至以生命威胁我们运用法律进行理性的裁判。我曾经怀疑过、动摇过、退缩过,之前也考过几次检察系统,想跳出法院,因为这不是我读书时所想象的法治理念和工作环境。“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定的信仰。”但是近几年的工作让我重新树立了对法院——司法舵手的信仰,我不再怀疑,目前的法治环境仅是法治发展长河中的一个曲折;我不再动摇,我坚信法治的前途是光明的;我不再退缩,我要积极地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我现在很自豪的对我身边的人说,我相信法院将来会担当起司法的舵手职责,按照自己的方向坚定前行。
作为青年法官,责任和担当还应该是不断学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青年法官在当今时代想要有所作为,需要不断的学习。“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青年法官不仅要对法律、法规及新的司法解释进行不断的熟悉、学习、理解、运用,更重要的是要向有多年审判实践经验的老法官学习审判技巧和经验,要下意识地培养自己归纳总结、发现规律的能力。我们不再是像读书时在课堂上坚持每句话都是法言法语,不再是在讨论案件时有法律规则坚持不适用法律原则,不再是对不同位阶的法律冲突作出简单的冲突无效的评价。现在我们面对不同的当事人我们需要用家常俚语,在裁判文书中需要引用的是公序良俗,是社会习惯,这些知识我们在书本上没有学到,老师在课堂上没有讲到的,都是需要从资深法官身上不断地汲取,吸收,以致于自己熟练运用。我在卫东法院从事刑事审判这几年,从主管领导到庭长,从副庭长到人民陪审员,他们每个人在具体案件中分析问题的角度和处理问题的方法都是值得借鉴的,即使相类似的案件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这都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
作为青年法官,责任和担当还应该是恪守程序,坚守底线。记得刚进法院时,对程序正义没有具体的操作概念,只是在理论文章研究中提起过。2009年始,我开始接触案件,当时的执法理念就是不管怎么样,只要把案件给结了,当事人满意就行,其他的没有在意那么多,因为也没有当事人提出过关于程序的问题,或许的他们对程序比较陌生,或许是我们对程序比较淡漠,总之程序被摆在一个可有可无的尴尬境地。随着审理案件的增加,尤其是从事刑事审判后,发现程序不可或缺,因为正是程序法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让我们在审理案件中做到程序正义,实体公正。目前我们在审理案件中,审理期限是程序法的硬性规定,也是我们目前法院审理案件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具体到每个案件上,需要延期审理的找领导签字,需要补充侦查的,要完善公诉机关的手续,一定不能有侥幸心理。只有我们恪守程序,在面对日益复杂的法治环境和众多的疑难案件,才能保证案件的质量,才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人民的考验。既然收到了公平与正义的触动,选择了做法官,我们就要坚守法律的底线。
青年法官是我国法治建设希望和未来,趁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法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的东风,我们担当起法治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历史重任,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法治建设尚未成功,青年法官仍需努力,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