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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开到家门口,春风化雨解心结

  发布时间:2015-04-15 15:48:18





巡回审判法庭一直以来都是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在审判工作中的一项创新之举,公开之举,便民之举。2015415日上午九时许,卫东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在卫东区蒲城街道东任庄村进行开庭,公开审理任某甲诉任某乙继承纠纷一案。

原告任某甲与被告任某乙是同胞兄弟,二人父亲于2009年去世,留有老母亲跟随任某乙生活。老父亲生前曾分有1.1亩口粮田,后该土地分三次被国家征用,征地补偿款共计182340元,老父亲去世后,该笔补偿款即转变为遗产。因老母亲跟随被告生活,被告将全部补偿款领走。原、被告就该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在村委会调解中心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原告任某甲一直诉状将同胞弟弟任某乙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遗产。

卫东法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王会英认为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重点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解开他们之间的心结,这样才能做到案结了事,即使再难也要全力调解。为充分了解掌握双方的心理和真实想法,保证调解的顺利进行,王庭长多次亲自找到原告、被告及二人的老母亲,与他们进行沟通,公开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想极力促成调解。但双方当事人矛盾过于激烈,谁都不肯让步,原告任某甲甚至对被告大打出手。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王庭长决定开庭进行审理。考虑到当时人身有残疾行动不便,并且其母亲已年过七旬,为方便各当事人参与诉讼,提高庭审效率。遂决定进行到当事人所住的村子里进行巡回审判。

在庭审中,原告当庭追加其七旬老母为共同被告。此次庭审,承办法官在庭前料机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案件基本事实,双方向法庭提交了主要证据,并且进行了质证。由于案件涉及多起不同标准的征地补偿款纠纷,案情并非当事人描述的那般简单明了,故法庭决定待双方当事人将证据提交齐全,事实完全调查清楚之后再做决断。至此庭审结束。

庭后,王法官还向双方当事人再次介绍了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具体问题做了详实的解释,期待他们以亲情为重,希望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缓和亲情。

 

 

 

责任编辑:吕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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