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卫东区法院以五项活动为载体 推动“讲规矩、重规范、提能力”活动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5-05-25 16:38:00


自“讲规矩、重规范、提能力”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卫东区法院高度重视,全员参与,多措并举,以五项活动为载体,推动这次“讲规矩、重规范、提能力”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开展庭审观摩。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零距离”观摩庭审,组织本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审,另外随机组织资深法官和书记员也参加庭审观摩,从司法礼仪、庭审前准备、组织、指挥、驾驭庭审活动能力、书记员记录等方面考核法官、书记员的综合能力,进一步查找庭审中的不足,促进司法能力的提升。

二是开展案件评查。明确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职责和案件评查工作的操作程序,评查办对已结案件实行月评查、季讲评及邀请审委会委员或上级资深法官随机抽评的模式,将案件评查作为考核项目纳入业务庭和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岗位目标考核,且在每月的审判管理推进会上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是学习司法礼仪。严格制定标准,规范全院干警着装、庭审礼仪、接待礼仪,坚决杜绝冷脸相向、粗言相待、不负责任等冷、硬、横、推现象;政治处对司法礼仪行为进行日常督查,及时纠正违反司法礼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邀请老师就司法礼仪行为进行专题授课,对法官的言行举止如何契合司法礼仪规范性要求进行详细地讲解。

四是清理超审限及超期移送案件。审管办在每月的审判管理通报中分别对超期一年半、一年、半年以及民事案件超期四个月、刑事案件超期三个月的未结案件逐一列举,并列出超期移送案件清单,在月例会上由承办人逐一进行说明情况;同时,建立无超审限案件奖惩制度,将法官有无超审限案件纳入法官年终绩效考核,对全年无超审限案件或超审限案件少的部门和办案法官,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超审限案件多的部门和办案法官,实行一票否决。

五是规范司法鉴定。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委托,对涉及有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事项的案件,从受理开始对所有委托案件的诉讼类型、承办法官、当事人情况、委托时间、委托项目、专业机构、处理结果、送达情况以及拍卖流标、成交等情况一一做到清楚记录并归档,方便法官和当事人查阅了解办理进程,并进行有效监督。

责任编辑:吕斐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