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观摩活动在一楼大审判庭举行,除本院审委会委员、各审判业务庭法官参加之外,还邀请市两级法院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进行观摩,通过采用观摩加点评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当天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赵某雇佣的案外人司机王某驾驶货车与原告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张某受伤。因肇事车辆挂靠在被告某甲公司名下经营,并在某乙财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险,故原告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赵某、某甲公司、某乙财险公司连带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庭审中,合议庭成员严格按照庭审程序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及义务等,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举证质证。旁听席上,观摩庭审的法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聚精会神,始终关注庭审的每一个细节,表现出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
庭审结束后,立即组织了庭审评议交流活动。各审判庭法官纷纷踊跃发言,对如何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如何引导当事人围绕双方争议焦点问题进行有顺序、有层次地逐个质证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观摩人员认真旁听,对庭审各环节进行逐一点评,并表示本次庭审活动能始终做到组织到位、思路清晰、审判节奏有条不紊、审判人员用语准确简练,充分体现了法官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娴熟的庭审技能及较强的辩法析理水平。同时,对庭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建议,审判人员虚心接受,表示会更加注重庭审程序的规范性,全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过庭审观摩活动,大家互看互学,查找问题,取长补短,不断改进,学习了资深法官的庭审过程,有效提高了民事法官审理案件、驾驭庭审的能力。